学院各单位:
为贯彻《教育部关于改进和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的意见》(教研〔2014〕5号)、《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20〕9号)文件精神,保障研究生教学质量,压实课程管理责任,经二级学院申报,研究生院审核,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认定研究生课程负责人,具体名单见附件。
沈阳医学院关于认定研究生课程负责人结果的通知.pdf
上一条:关于开展沈阳医学院2024年校级研究生一流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学校研究生课程负责人遴选及备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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