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教育部关于改进和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的意见》(教研〔2014〕5号)、《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20〕9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保障研究生教学质量,落实课程质量管理,现开展学校研究生课程负责人遴选及备案工作。工作方案如下:
一、申报课程
所有已开设研究生课程(详见附件1)。
二、申报条件
1.热爱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热心教学,责任心强,有较强有组织管理能力和敬业精神。
2.原则上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至少承担研究生课程教学任务2年,有丰富教学经验,教学效果良好。
3.对课程建设有较深的理解,能提出可行的建设方案,能深入组织开展各项课程建设活动。
4.能团结带领教学团队开展各项教学改革与研究工作,并在该课程或相关课程的建设和改革中做出过一定成绩。
三、申报流程
1.申报教师填写《沈阳医学院研究生课程负责人申报书》(附件2)。
2.经教师所在教研室审核、二级学院(部系)推荐报研究生院。
3.研究生院对教师所报材料进行审核,经教学指导委员会讨论,确定负责人名单。
五、工作要求
原则上所有研究生课程均需申报负责人。
请各教学单位于3月21日16:00前以部门为单位,将申报书(附件2)电子版(PDF版)、二级学院推荐课程负责人汇总表电子版(附件3)发送到邮箱。纸质申报书一式两份(加盖部门公章)报送至研究生院洁行楼411,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 沈阳医学院研究生课程清单.docx
附件2 沈阳医学院研究生课程负责人申报书.docx
附件3 二级学院推荐课程负责人汇总表.xlsx
附件1:沈阳医学院研究生课程清单.xls
附件2:沈阳医学院研究生课程负责人申报书.docx
附件3:二级学院推荐课程负责人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