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沈阳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通知

2023-05-18  点击:[]

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进一步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鼓励研究生在学习过程中积极竞争,选拔优秀创新型人才,根据《沈阳医学院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要求,学校开展2023年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望各培养单位做好中期考核的组织、检查和总结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236月--7月

二、考核对象

   202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已通过开题考核同力申硕人员

三、考核方式

采取研究生院督导监督与各培养单位考核相结合。

四、考核内容要求

详见《沈阳医学院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及附件。

五、材料要求

1. 请各培养单位考核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考核日程安排于考核前交研究生院。

2. 考核工作小组秘书负责中期考核的安排和通知、记录中期考核现场情况、考核后将相关表格收取整理,交本单位的研究生管理部门。

3.考核结束后,请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两周内将下列材料上交研究生院

(1) 《沈阳医学院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汇总表》(附件1一份

(2) 《沈阳医学院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附件2一式两份,审核无误后返还一份,由培养单位留存;

(3) 如有需要延期的同学,请上交《沈阳医学院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延期申请书》(附件3)一份

六、注意事项

培养单位请依据《沈阳医学院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严格进行中期考核,考核期间导师不能参加自己学生的中期考核专家组凡不合格者不予通过。


联系人:李老师、朱老师    地址:洁行411    


附件:

1.《沈阳医学院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汇总表》

2.《沈阳医学院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

3.《沈阳医学院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延期申请书》



沈阳医学院研究生院  

                                          2023518


上一条:2022-2023年度博士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考核结果公示 下一条:关于加强研究生科研实验安全管理工作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