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5年度沈阳医学院硕士研究生
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培养单位、全体研究生: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培养,营造注重学术、注重科技创新的良好学术氛围,发挥研究生在学校学科建设和科研产出方面的积极作用,学校现开展2025年度硕士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工作。
一、课题要求
研究生应在所学专业的基础上,围绕基础和临床医学的进步、卫生事业发展等方面进行选题,但申报项目不能为研究生学位论文研究课题同一课题。立项申报的内容要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社会价值或应用价值,注重创新性、科学性和实用性,鼓励研究生选择创新性强、富有挑战性的研究项目。
二、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须为学校全日制一年级或二年级硕士研究生。
2.申报人为个人或多人,多人联合申报需确定一名项目负责人。
三、申报程序
参见《沈阳医学院硕士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修订)》(附件1)。
1.符合申报条件的研究生填写《沈阳医学院硕士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报书》(附件2)和《沈阳医学院硕士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报书活页》(附件3),经指导教师同意并推荐至所在二级学院。
2.各二级学院成立申报科技创新基金项目评审专家组,负责项目初审,确保申报项目与研究生学位论文研究课题不重复。本学院的研究生管理部门负责将《沈阳医学院硕士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与申报材料一并提交研究生院。
3.研究生院对二级学院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合格者可参加课题申报答辩,相关专家评审后择优立项。
4.评审结果经学校讨论审批通过后,以文件形式下达,获得资助的研究生须填写《沈阳医学院硕士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合同书》。
四、有关要求
1.作为项目负责人,每名学生限报1项,每个项目课题组成员在3-5人内(含项目负责人)。对于跨二级学院申报的项目,以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为该项目的申报单位。
2.项目执行期限为1年。
3.立项通过审核后不得退出,同时严格按照立项周期进行。
4.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须在中文核心及以上级别期刊发表本学科领域项目相关论文1篇(综述、译文、增刊除外)且论文第一作者须为项目负责人,通讯作者为学生指导教师,以“沈阳医学院”为第一作者单位。项目对外发表论文、专著和科技成果时,须注明“沈阳医学院硕士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
5.同一指导教师仅能指导1个项目,指导教师现有指导在研项目和既往所指导研究生未按期结题者,不能申报此次科技创新基金项目。
6.经费1万元/项,根据项目结题质量于结题时下拨。
各二级学院初审、汇总后,将《沈阳医学院硕士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报书》(纸质版一份及电子版)、《沈阳医学院硕士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报书活页》(纸质版一式五份及电子版)和《沈阳医学院硕士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纸质版一份及电子版),于2025年10月31日前下班前统一交至研究生院。不接受个人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慧。地址:沈阳医学院南院区B座研究生院二楼223室。电话:62214799。
六、附件
1.《沈阳医学院硕士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修订)》
2.《沈阳医学院硕士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报书》
3.《沈阳医学院硕士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报书活页》
4.《沈阳医学院硕士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5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