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沈阳医学院硕士研究生
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项目负责人及其导师:
学校现开展2021年(含之前)立项的沈阳医学院硕士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结题工作:
1.请相关课题负责人提交《沈阳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创新基金立项合同书》、《沈阳医学院硕士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结题审批书》(附件1)、《项目实施工作报告》(附件2)、《项目实施技术报告》(附件3)及学术成果证明材料的相关复印件(所有材料按顺序装订在一起)。
2.各二级学院汇总所有结题材料纸质版一式2份及电子版(按材料顺序合成一份PDF文件),《沈阳医学院硕士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4)盖章纸质版一份及电子版上报至研究生院培养科,截止时间为4月27日。
3.2021年立项未能按期完成项目者如需申请延期,需填写《沈阳医学院硕士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延期结题申请书》(附件5),经导师同意、研究生院审核批准后,方可延期一年结题。
4.对无故未完成项目且没有达到结题要求者,学校将按照《沈阳医学院硕士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文件(附件6)以及“沈阳医学院硕士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合同书”内容,收回其相应科研经费,经费不足者从其导师科研经费中扣除。
5.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君、周慧。地址:洁行楼411室。电话:62214799。
附件:
沈阳医学院硕士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结题审批书
项目实施工作报告
项目实施技术报告
沈阳医学院硕士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结题汇总表
沈阳医学院硕士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延期结题申请书
沈阳医学院硕士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研究生院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