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2016级硕士研究生:
根据《沈阳医学院硕士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办法(试行)》沈医院发[2016]176号文件精神,我校现进行2019年沈阳医学院硕士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
一、评选原则:科学公正、严格筛选、注重创新、宁缺毋滥。
二、评选比例: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总数的10%-15%。
三、评选办法
1. 个人申报,申请者须填写《沈阳医学院优秀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审核登记表》一式两份交到二级学院。
2. 二级学院进行初审,由各二级学院评选推荐并上报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处(研究生院),其中基础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附属第二医院推荐论文不超过6篇,附属中心医院推荐论文不超过10篇。
3. 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处(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
4. 结果公示:优秀学位论文获奖名单公示,无异议者,由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处(研究生院)颁发证书;如有异议,须经复议决定。
5. 对已经获得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推荐参加省优秀学位论文的评选。
6. 对已获奖的学位论文,如发现有剽窃、作假、失实、主要研究成果不能成立等问题,一经认定,取消优秀学位论文称号并予以公布。对已授予的学位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截止时间:
2019年6月20日前报到二级学院,2019年6月24日前由二级学院统一上报到研究生院。
附件:沈阳医学院硕士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审核登记表
沈阳医学院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处
2019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