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沈阳医学院授予临床医学专业硕士学位实施细则(试行)》,(沈医院发[2018]3号)文件要求,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临床轮转结束后需要进行临床实践能力考核。
一、考核对象:
申请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硕士研究生。
二、考核形式:
临床实践能力考核主要考核研究生是否具有较强的临床分析、思维能力和实践操作能力。考核形式分为两部分:临床技能考试和笔试。
三、考核时间:
每年2月末前完成,具体考试时间由二级学院自行安排。
四、考核要求:
研究生在申请临床实践能力考核前,应向二级学院提交本人的全部出科考核成绩及有关材料,审核合格后方可参加考核。考核由二级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各规培基地根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定考核项目(不同专业考核项目要求不同)。临床实践能力考核不合格者,可补考1次,仍不合格者,不可参加学位论文答辩及申请专业硕士学位。
沈阳医学院研究生院
2021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