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

关于申报沈阳医学院硕士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的通知

2018-03-21 潘磊 点击:[]

各二级学院、全体研究生: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创新意识、创新能力的培养;鼓励研究生选择创新性强、富有挑战性的研究项目,发表高水准学术论文,发挥研究生在学校学科建设和科研产出方面的积极作用。为积极营造注重学术、注重科技创新的良好学术氛围,学校现开展硕士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工作。

一、课题要求

研究生应在所学专业的基础上,围绕基础和临床医学的进步、卫生事业发展等方面进行选题,立项申报的内容要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社会价值或应用价值,注重创新性、科学性和实用性。

二、申报条件

1.       学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研究生均可申请。

2.       申报人为个人或多人,多人联合申报需确定一名项目负责人。

3.       项目指导教师即为该项目负责人导师。

三、申报程序

参见《沈阳医学院硕士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1.       符合申报条件的研究生填写《沈阳医学院硕士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报书》,经导师同意并推荐至所在二级学院。

2.       各二级学院成立申报科技创新基金项目评审专家组,负责对申报科技创新基金项目者进行初审,本学院的研究生管理部门负责将结果汇总与申报材料一并提交研究生院。

3.       研究生院对二级学院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研究生进行评审,择优资助。

4.       评审结果经学校学术委员会讨论通过后,以文件形式下达,获得资助的研究生须填写《沈阳医学院硕士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合同书》。

四、有关要求

1.       作为项目负责人,每名学生限报1个项目;每个科研项目课题组成员在3-5人内。对于跨二级学院申报的项目,以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为该项目的申报单位。

2.       项目立项周期一般为1-2年。

3.       立项通过审核后不得退出,同时严格按照立项周期进行。

4.       项目完成后,论文作者或成果所有者必须是研究生,导师为通讯作者。

项目负责人须在导师指导下,认真填写《沈阳医学院硕士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报书》,经所在二级学院初审、汇总后,于2018413日前统一交研究生院(一式三份及电子文档)。

附件

上一条:关于开展2016级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沈阳医学院硕士研究生科技奖励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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