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沈阳医学院授予临床医学专业硕士学位实施细则(试行)》,(沈医院发[2018]3号)文件要求,学校将组织开展2016级临床硕士专业学位毕业生临床能力毕业考核。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9年毕业并申请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二、考核形式:
临床能力毕业考核主要考核硕士生是否具有较强的临床分析、思维能力和实践操作能力。考核形式分为两部分:临床技能考试和笔试。
三、考核时间:具体考试时间由二级学院自行安排,要求2月末前完成。
四、考核要求:研究生在申请临床能力毕业考核前,应向二级学院提交本人的全部出科考核成绩及有关材料,审核合格后方可参加考核。考核由二级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各附属医院根据执业医师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定考核项目(不同专业考核项目要求不同),根据硕士生的各个赋分项目的操作能力给出相应分值(详见《沈阳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临床技能毕业考核评分表》)。考核完成后研究生保留好所在学科附表1和附表2,相关考核表格附在学位申请书后面,并将考核成绩填在学位申请书相应位置。临床能力考核不合格,可补考1次,仍不合格者,不得参加毕业答辩。
请各二级学院认真做好2016级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临床能力毕业考核工作。要求各单位于3月4日前将考核结果(附件2《沈阳医学院2019年毕业研究生临床能力毕业考核成绩汇总表》)的纸质版(加盖公章)和电子版报送研究生院,邮箱:xkjs6221@126.com。研究生院审核后将于3月8日前公布2019年毕业研究生临床考核结果。凡是临床考核不合格的临床专业研究生,不得纳入2019年毕业研究生培养终审合格名单。
沈阳医学院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处(研究生院)
2018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