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建设

关于填报《沈阳医学院重点(培育)学科建设规划书》的通知

2014-05-19 潘磊 点击:[]

各有关学院、有关学科:

2014年沈阳医学院重点(培育)学科遴选工作已经顺利完成,为加强学校各级重点学科的建设与管理,做好新一轮重点(培育)学科的建设规划,切实提高学校教学、科研和医疗水平,根据《沈阳医学院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沈医院发〔2010〕119号),要求各校级重点(培育)学科填报《沈阳医学院校级重点(培育)学科建设规划书(2014-2016年)》。请各相关二级院系组织重点(培育)学科相关带头人认真填写《规划书》。具体要求如下:

一、上报时间:2014年5月23日下班前。

二、上报要求:各校级重点(培育)学科填写《沈阳医学院重点(培育)学科建设规划书》,由二级学院审核,院系领导签章后统一报至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处。上报的《规划书》要求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一式一份,同时提交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发送至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处校园网邮箱或xkjs6221@126.com

三、注意事项:《规划书》是建设、评估、考核校级重点(培育)学科的主要依据。各学科要认真分析我校重点(培育)学科现状,充分进行研究论证,进一步明确建设目标、思路与措施,落实建设责任,在《沈阳医学院重点(培育)学科申报表》基础上,宏观规划今后三年发展方向与工作任务。具体要求请按照《规划书》填表说明填写。

附件(略):

1.《沈阳医学院重点(培育)学科建设规划书》(2014-2016)

2.《关于公布院级重点学科院级重点培育学科的通知》(沈医院发[2014]50号)

3.《关于印发<沈阳医学院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沈医院发[2010]119号)

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处

2014.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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