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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沈阳医学院2016年大学生科研申报答辩的通知

2016-04-20 潘磊 点击:[]

各二级学院(部、系)、附属医院及有关部门:

为激发我院大学生科学研究、科技创新的积极性,培养大学生的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现开展2016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经团委动员、学生自由申报、导师指导, 现确定4月25日下午进行答辩(答辩分组情况详见附件2),答辩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答辩时间:4月25日(星期一)13:10(1~4组)

答辩地点:勤学楼(301、302、305、307教室)

2.答辩形式:采取PPT投影形式进行答辩(答辩提纲详见附件1),课题负责人陈述时间5分钟,专家提问3分钟。

3.有关要求:

① 答辩人应为课题负责人,指导教师、课题组成员可参加答辩会,并于指定答辩时间前30分钟到达答辩地点;

②不参加答辩的课题视为自动放弃。

请各课题负责人、指导教师认真做好准备,于4月22日前将答辩幻灯以学生所在二级学院为单位统一提交到科技处。

不明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咨询。电话:62215695

上一条:关于上报2016年大学生科研立项课题合同书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申报沈阳医学院2016年大学生科研课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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