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试行办法》(学位〔2015〕10号)文件精神,我校计划招收2020年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身份申请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请已完成信息平台的账号注册、提交学位申请,但未进行现场确认的人员按要求完成资格审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2020年9月1日(周二)——9月6日(周日)
二、需提交材料:
以下材料请按顺序排列,A4纸打印或复印后统一左侧装订成册
1.沈阳医学院同等学力人员提交材料目录(附件1,自行填写姓名专业)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4.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学位网学位认证报告;
5.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的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复印件一份;
6.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单位证明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1份(附件2);
7.《沈阳医学院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专家推荐书》2份(附件3,不少于300字,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高及以上职称专家填写并签字盖章,其中1名专家必须为申报的论文指导教师)。
8.网上下载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专业学位研究生登记表(附件4)(须双面打印一份,工作单位审核意见须盖章、论文指导教师接收意见须签字);
三、提交方式
请于2020年9月6日前将申请材料寄送至我校研究生院(只接收顺丰快递),逾期视为主动放弃报名。
四、资格审核
我校将对申请材料进行统一审核,并于2020年9月8日左右公布审核结果,请在研究生院官网及时查看审核结果。申请人须加入“沈医2020同等学力报名群”(QQ群号:170669036),现场确认相关事宜等后续重要通知会在群内同步发布,请及时关注群通知。
五、注意事项:
上传信息平台电子照片作为学位证书及学位网上备案使用,请认真对待。
六、联系方式及地址
联系电话:024-62215806 联系人:杨老师 关老师
邮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黄河北大街146号 沈阳医学院研究生院(邮编:110034)
沈阳医学院研究生院
2020年9月1日